根据《我校硕博连读推荐与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二)本次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我校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学院统一组织考核。
(四)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五)复试过程要保证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
二、成立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裴瑾 曲渊立 组员:武毅、马杰、夏立峰、朱红利。
监察小组组长:夏立峰 组员: 杨锦竹 王虹 陈月
三、根据我学院学科特点,成立综合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
四、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1. 笔试,满分50分。 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50分,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学术背景知识考察:15分。考察本科学业情况、硕士研究工作、成果、收获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2)科研能力测试:15分。考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专业外语的运用能力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以上内容考生要以PPT形式进行陈述,时间为10分钟。 (3)综合素质测试(含口语表达):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状态;考察团队意识,组织及协作能力,奉献精神等;考察专业领域以外的知识量、视野、外语及中文的表达能力。 3.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包括考生PPT陈述时间)原则上不低于15分钟。 (2)各复试小组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记录资料及时存档备查。 (3)笔试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及格线为30分,总分及格线为60分,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通过学院考核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由笔试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构成。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拟录取名单于11月1日上报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认真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当事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6877太阳集团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