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行政科室:
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前和假期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一)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专人专职,部署落实;对学生实习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师生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违规用火用电,严禁违规留宿外来人员;提醒本部门师生员工在自习、购票、返乡、回校、旅游、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财务,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避免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火灾事故,不要参与非法的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三)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各部门应于假期前结合学校“夏季攻坚”专项活动要求,组织一次由安全责任人带队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学院安全管理工作
(一)各部门在暑假期间应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如必须组织活动,应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报学院总值班、学校保卫处(行政楼111室)及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备案。活动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管,特别要杜绝违章用火用电。校园内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篝火晚会。
(二)学工办、研究生办负责寝室贴封工作;对假期留校学生应进行合寝管理,男生合寝2人以上,女生合寝3人以上,并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
(三)假期期间,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毒麻品、放射源,应认真落实日常使用及管理制度。暂不使用的上述物品,必须交回有关单位,统一存放,集中管理;单位贵重仪器、重要文件、涉密档案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各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单位存放现金、有价证劵、金银制品和私人贵重物品。
(四)暑假安排教学、实践活动的部门应加倍注意师生安全管理工作;除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外,禁止各部门在校内开办各类临时补习班、培训班。
(五)各部门对没有教学任务及学生实验的房间要实行贴封管理。
(六)门卫更夫要严格履行登记、验证制度,对人员、物品进出要加强监管。
三、保卫处、新民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报警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大学城区:85619110、85619119
我学院综合办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