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术业绩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本细则的学术业绩是指已正式发表或授权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学术期刊论文、专利。
一、奖励对象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二、奖励人数及额度
类别 |
额度(元/生) |
奖励人数 |
一等奖 |
20,000 |
1 |
二等奖 |
10,000 |
5 |
三等奖 |
5,000 |
10 |
三、组织管理
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杰
副主任委员:王毅
委员:曲渊立 刘丽慧 于晓艳 项金宝 徐辉 韩冰 管清香 秦鹏华 谭璐莹(学生代表)
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曲渊立
副主任委员:刘丽慧
委员:尹建元 刘继华 苏曼曼 高海成 梁重阳 耿智慧 王雨琪(学生代表)
四、申请人条件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研究生。本次评定的申请人为我校2023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秀,学术业绩突出等。
(二)研究生在学术业绩成果产生的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保留学籍的;
3.受纪律处分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损学校荣誉的。
五、评选方法及评选程序
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定工作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最终评定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已毕业研究生或在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需网络远程答辩。学术业绩奖学金的评定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学术科研占90%(其中学术成果占70%、公开答辩占20%)、学期德育考核占10%(其中导师考核5%,同学考核5%)。其中学术成果得分,以该项最高分折合成满分为基准,其余同学按比例依次折算即得此项得分。
公开答辩前,从各系选派专家组成评审组,选出的专家名下应没有学生申报当年的学术业绩奖学金,并采取现场实名打分进行考核,答辩考核重点参看《学术业绩奖学金宣讲评分细则》(附表一)。
学术业绩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六、成果认定
1.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16877太阳集团。
2.所有参评学术论文(不包含综述、会议论文以及会议摘要)必须为全文,以正式见刊为准。
3.科研成果有效排名为:
论文:研究生须为论文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
授权专利:须为除导师外第一完成人;
4.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官方微信小程序为准。
七、《学术业绩奖学金学术成果加分细则》,见附件二。
八、最终通过召开评定工作委员会进行决议,给出初评推荐名单。
九、在评选过程中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即取消所有参评资格。
十、本办法由16877太阳集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如与研究生院最新文件有相左之处,以研究生院最新文件为准并执行。
十二、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16877太阳集团
二〇二四年四月
附表一 学术业绩奖学金宣讲评分细则
序号 |
内容 |
评分参考 |
1 |
学术汇报 (80分) |
课题背景介绍 研究成果展示 汇报条理的清晰性和逻辑性 汇报语言的流畅性和简洁性 |
2 |
问答评价 (10分) |
回答问题的逻辑性 回答问题的科学准确性 回答问题的简洁精炼性 回答问题思路的清晰性 回答问题的流畅性和术语专业性 |
3 |
PPT制作 (10分) |
PPT结构清晰、版面简洁美观 PPT图表规范 PPT文字简洁精炼、字号合适 |
宣讲时间为10分钟,汇报超时扣2分。 |
附表二 学术业绩奖学金学术成果加分细则
(分区及影响因子以2023年公布为准,且在提交申请表时需注明分区和影响因子)
加分条件 |
加分 |
备注 |
1.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并被SCI收录。 |
一区1作:150分+4×IF 二区1作:50分+4×IF 三区1作:25分+4×IF 四区1作:15分+4×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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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名为自然排名,如前面为导师要计入名次,即导师(或其他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就认定为第二作者。 2.发表日期以正式发表见刊计算。 3.导师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导师。 4.共一作者的文章加分除共一人数。 5.发表多篇论文时累计加分。 |
2. 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并被EI收录。 |
一作: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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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名为自然排名,如前面为导师要计入名次,即导师(或其他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就认定为第二作者。 2.发表日期以正式发表见刊计算。 3. 导师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导师 |
3. 获得发明专利 |
已授权国际发明专利: 第一完成人:50分
已授权国内发明专利: 第一完成人: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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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需提供带有专利授权编号和授权日的授权证书复印件。 2.仅导师不计排名,其他教师计算排名。 3.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改造专利不予加分。4.导师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导师。 |